“十二五”时期,为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应坚持( )
保护优先
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
自然恢复为主
保护、自然恢复相结合
“十二五”时期,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好草原和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