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A选项,根据《仲裁法》第58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由此可见,如果红光公司欲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仲裁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由此可见,人民法院在未发现仲裁裁决有应当依法予以撤销的情形后,应当恢复对阳光公司的强制执行。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仲裁法》第9条第2款的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C选项中,青山公司不能再依据原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只能与绿石公司就该纠纷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仲裁法》第56条的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由此可见,海北公司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而非裁决书作出之日——起30内向仲裁庭请求予以补正。因此,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