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发布、审批等工作的负责部门是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医疗机构
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审批、发布和凋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