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设立一合伙企业。乙欠丙30000元债务,其个人财产不足清偿该笔到期债务。丙欠该合伙企业30000元债务。下列各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做法有______。
  • A.丙可以代位行使乙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 B.乙可将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丙的债务
  • C.丙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 D.丙可将乙欠其的30000元债务与丙欠合伙企业的30000元债务相抵销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解析] 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但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