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主要包括: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的内容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的。人们只有通过实践实际地改造和变革对象,才能准确把握对象的属性、本质和规律,形成正确的认识,并以这种认识指导人的实践活动。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从根本上说,实践是认识的源头活水。要想成就一番事业,不仅要努
力学习,而且要潜心实践。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推动人类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推动人类的思想进步和理论创新。此外,人们认识发展的可能性及其实现的必要条件如经验资料、实验仪器和工具等,也是实践提供的。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实践改造了人的主观世界,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人们正是在实践的推动下,不断打破认识上的旧框架,突破头脑中的旧思想,引起认识上的新飞跃,从而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前进。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人们通过实践获得某种认识,不是“猎奇”,也不是某种“雅兴”,不是为科学而科学、为认识而认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实践服务,指导实践,以满足人们某种生活和生产的需要。社会科学研究的不断创新,目的是认识社会和改造社会,建设社会的精神文明,创造更高质量的精神财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真理不是自封的。“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毛泽东的这一论断表明,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既不能从认识本身得到证实,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认识的真理性。
总之,人的认识从实践中产生,服务于实践,随实践发展,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其真理性的标准,实践决定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