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变法修律中出现了“礼法之争”。下列哪些是“法理派”的主张?( )
A、
取消“干名犯义”专条
B、
保留“存留养亲”
C、
取消“无夫奸”条
D、
“子孙违犯教令”不应保留在刑律中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解析:保留“存留养亲”不是“法理派”的观点,而是“礼教派”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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