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新《环保法》实施一年来,环保部门督政、督企力度加大。环保部2015年完成对33个市(区)的综合督查,共约谈地方政府15个,各地对134个市和2个县开展了综合督查;按照新《环保法》突破性提出的“按日计罚”,全国范围内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155件,罚款数额近5.69亿元;全国共责令关停取缔企业2万家、停产3.4万家。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过去一年新环保法实施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包括还有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党委政府及部门环境保护责任不落实,环保的压力层层衰减。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也不落实,企业违法问题还是屡禁不止,另外,基层执法能力过弱。
    陈吉宁表示,2016年将针对这些问题,继续做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部党组决定2016年仍然作为环保法的“实施年”,特别是要结合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好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使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使企业守法成为常态。
    请结合对背景材料的理解与思考,围绕“法治与环保”话题,以“出路”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观点明确,切合题意;
    2.内容充实,论述深刻;
    3.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4.字数1000~1200字。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范文]
   
出路

   “小智治事,大智立法。”以197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开端,中国环境立法已然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在保护环境特别是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自身法律规定不完善和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其在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被削弱。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和人们对良好生活环境的期待,有必要贯彻和执行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代表的环保法律,推动环境保护工作走向法治化。
   推动环保法治化,需加大处罚力度。多年来,我国有关环境保护的立法数量不少,但环境质量越来越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大气污染数据造假企业行政处罚最高罚款5万元,比不上企业一天的治污费。华北6省88家严重排污企业被罚款613万元,每家平均只有7万元左右,这样的报道屡见不鲜。污染容易治理难,只有规定最严格的处罚制度,使罚款远远超于治污的成本,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污染企业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才能使排污企业权衡利弊,有所忌惮,才能让企业树立“不是企业消灭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的环保意识,真正履行企业的环保责任。
   推动环保法治化,要确保严格执法。“徒法不足以自行”,没有相关法律,污染企业的一些行为似乎可以找到借口,而有了环保法律,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不但会戕害法律尊严,更会造成恶劣的“示坏”效应。当前一些执法者收受贿赂,对污染企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包庇违法企业;一些地方政府和党委出于地方保护主义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心态,时常对环保执法部门的工作进行干预,使其迫于压力不敢严格执法。在一些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问题背后,往往是腐败和监管的缺失。因此,应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的执法行为,对于监管失职渎职的,应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使其依法行政,严格履行职责。同时,要加强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环境法制教育,使其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实绩考核制度,对出现重特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集中反弹等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促使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
   推动环保法治化,要注重公众参与。正所谓“众力并则万钧举,群智用则庶绩康”,环保法治化的顺利推动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具体来说,首先,要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为环保法律的实施奠定群众基础;其次,要进一步推动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制度,借用公众舆论和公众监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造者施加压力;再次,要通过举办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使公众了解、监督那些关系自身生活环境的公共决策;最后,要变革现行诉讼制度,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同时加强对民间环保组织的人员和技术支持,为公众搜集污染证据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便利。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历经四次审定,终于得以通过、实施,令人倍感振奋。相信随着生态文明制度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化,我国的环保工作一定能够走上法治化的出路,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的治理目标,也就不再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