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乙、丙开办一合伙食业,后丙与丁结婚,5年后丙丁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丙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问:
合伙企业中丙的财产份额属于丙丁夫妻共同财产吗?
正确答案:合伙企业中丙的财产份额不属于丙丁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甲、乙、丙成立合伙企业在先,结婚在后,合伙中的份额是婚前丙的个人财产。
如甲、乙同意,丁能取得丙的财产份额吗?
正确答案:合伙企业中丙的财产份额不属于丙丁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甲、乙、丙成立合伙企业在先,结婚在后,合伙中的份额是婚前丙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