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1岁的小明在学校捡到一部价值2000元的智能手机,拿回家自用。小明的行为( )
A、
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B、
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C、
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D、
没有违反相关法律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题干中小明捡到一部智能手机拿回家自用,丢失手机的人有权要求小明返还手机。小明的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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