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费用中:
交际应酬费限额=1500×0.5%+3500×0.3%+100×1%=19(万元)
新产品技术开发费当年比上年实际增长率=(68-40)÷40×100%=70%,超过10%,可以再按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所
以允许税前扣除的技术开发费=68+34= 102(万元)。
所以,管理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500-60+19+34)=493(万元)
(2)财务费用中:
银行借款利息=22.5÷9×4=10(万元)(年利率6%)
其他企业借款利息=100× 6%÷12× 7=3.5(万元)
其他财务费用=0.5万元
所以,合计税前扣除14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税收滞纳金和直接向其他企业捐赠不能税前扣除,向关联科研机构资助亦不能税前扣除,所以,税前允许扣除的营业外
支出:80-10-3-1=66(万元)
(4)2005年本企业利润额=5100-3614-200-20-181-5-500-30-80-15-70=385 (万元)
(5)2005年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100-3614-200-20-181-5-(500-60+19+34)- 14-66-15-70-422(万元)
(6)2005年出口比例>70%,所以适用税率10%。
(7)2005年本企业应纳税额=422×10%-80×40%=10.2(万元)
(8)外方再投资额=(385-10.2)×40%×30%=44.98(万元)
(9)再投资限额=(422-10.2)×40%>44.98,所以再投资额可以全部获得退税。
(10)2005年该企业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10.2÷422=2.42%
退税率100%,实际获得再投资退税额=44.98× 2.42%÷(1-2.42%)×100%=1.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