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乙银行借款200万元,乙银行与甲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但未 办理抵押登记。办公用房权属证件齐全但价值仅为10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丙公 司法人代表常驻香港,保证合同由丙公司总经理签字并盖合法公章。乙银行与丙公司的保证合同约定债务人不能履 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未约定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题目。
丙公司承担的是保证是( )。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丙公司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上述材料,乙银行贷款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
C项,《担保法》规定,在法律规定一定范围内的财产抵押时,双方当事人不但要签订抵押合同, 而且要办理抵押物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D项,办理一笔保证贷款通常需要保证人出具保证函,与贷款银行签订 保证合同,这些法律性文件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能生效,银行方面需要核对签字与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