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2013年2月,肖某因不服市卫生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省卫生厅申请行政复议。市卫生局在法定期限内因正当理由未提交有关证据和依据。案件审理时市卫生局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开展全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从而导致延迟提交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解析]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6条规定:“被申请人未依照行政复议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据此可知,省卫生厅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C项正确,ABD项错误。
本题需要注意的是,与行政诉讼中的被告可以申请延期举证不同,无论是否存在正当理由,行政复议中的被申请人均无权申请延期举证。这是因为与行政诉讼相比较而言,行政复议往往更注重效率的缘故。因此,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赋予被申请人可以延期提交证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