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夏某与韩某是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李某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擅自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收益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 A.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有效行为,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
  • B.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效力待定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追认
  • C.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是可撤销行为,夏某与韩某有权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 D.李某与合伙企业的交易行为无效,应恢复原状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考查普通合伙人自我交易时的法律后果。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99条的规定。合伙人违反竞业义务或与本合伙企业交易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