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较大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 )内作出批复。( )
10日
15日
20日
30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15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件,30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