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关注资产基础法中的溢余/闲置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存在经济性贬值的经营性资产等,在市场法中是否直接作为企业净资产乘以市净率价值比率或单独处理。其次,应当关注市场法选取的可比交易案例中,是否存在与被评估企业同类资产,在调整修正过程中是否合理考虑,并形成最终的价值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