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政府责任的理论基础。无
【正确答案】

(1)责任政府作为一种新的行政法理念,是指具有责任能力的政府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的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就自己的行为向人民负责;政府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现代责任政府理论强调,责任政府的核心特征应该是责任政治。责任政治作为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特征,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理解分析:

①狭义的理解为责任内阁制政府,即行政机关由代议机关产生并对代议机关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

②广义责任政治,指人民能够控制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使其对公共权力的行使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直接或间接地对人民负责的政治形式。责任政治的责任就形式包括:

a.法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因违法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b.政治责任不一定要违法才构成责任后果,责任主体在政府工作中,因违反道德或政治上的约定均可以构成政治责任。政治责任主要体现在官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负的责任。

(3)无论从广义还是狭义方面理解责任政治,作为责任政府,都必须迅速、有效地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要求,并积极采取行动加以满足。

①在行使职责过程之前,要有所交待,向公众解释这么做的理由;

②在完成职责后,如出现差错或损失,应承担道义上的、政治上的、法律上的、行政上的责任;

③选择正确的责任形式,做到罚当其责。一个政府只有在其能够保障社会利益,促进实现社会意志所提出的目的,真正履行其责任时,才是合理合法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