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结合我国政府管理实际,论述行政伦理失范的表现、原因及治理对策。
   相关试题:
   (1)简述行政伦理失范类型。
   (2)行政伦理失范及其原因有哪些?
   (3)分析行政管理中的伦理困境。
【正确答案】行政伦理是指行政权力主体在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活动中,所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规范系统。行政伦理失范是行政权力的一种异化现象。
   (1)行政伦理失范的表现
   ①行政伦理失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通过分类,我们可以看到行政伦理失范的不同类型。从总的领域看,行政伦理失范和各种腐败现象是相互关联的。行政伦理失范大致可以分为八种类型:经商型、权力寻租型、公款公贿型、贪污腐化型、卖官鬻爵型、渎职型、泄密型和隐匿财产型。
   ②在当代中国,与腐败相关的行政伦理失范包括:政治类失范、组织人事类失范、经济类失范、失职类失范、侵犯公民权利类失范、违反社会公德类失范和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失范等七个大的类型,具体表现超过百种。无论什么类型的行政伦理失范,其实质都在于行政权力主体放弃或违背行政权力的公共性,进行非公共的活动,实现非公共的利益。
   (2)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
   行政伦理失范的原因非常复杂,主要原因在于行政伦理本身所固有的困境。正是这种行政管理中的伦理困境,使得行政伦理失范在所有国家的各种历史条件下都有可能发生。行政管理中的伦理困境主要包括:
   ①行政管理人员的角色冲突
   行政伦理的根本问题就是公私关系问题。公共管理职位自从与社会相脱离之后,就产生了角色冲突问题。担任公职的人员在公私利益面前时刻都面临着道德选择。行政主体在履行自己道德义务时往往碰到矛盾的情况,每个人在负有行政道德义务的同时又都负有多种道德义务。由于角色冲突,公务人员时刻面临着牵动良心的伦理抉择。切斯特·巴纳德认为,一个行政官员最重要的素质在于能够处理组织中复杂的道德问题,也就是能够成功地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去处理那些相互竞争的道德准则,即在法律、技术、个人、职业以及组织上的各类道德准则。每个行政管理人员都有可能同时承担许多相互冲突的义务,如果再考虑到中国特定的文化传统与社会多样性,中国公务人员所承担的相互冲突的义务就会更加复杂。
   ②集体行动与个人选择的冲突
   由于伦理是一个纯粹原则的王国,这里存在着普遍主义的道德责任,它也会和行政权力金字塔式的命令结构发生冲突。命令结构要求指挥的统一,包括下级服从上级、遵守组织纪律、忠于职守、保守秘密等,这是行政组织集体行动的逻辑。按照行政组织集体行动的逻辑,个体的成员只有服从命令的义务。然而,组织所做出的决定、命令等并不总都是正确的,可能有背离普遍伦理的时候,也可能有决策失误的时候,还可能有命令互相冲突的时候。当某一个公务员个体从普遍主义的道德责任出发去反对错误的集体行动时,这便发生了集体行动与个人选择之间的冲突。于是,“一些谙练官场的公务员就遵守上级行政长官的不道德命令和违法命令。他们跟着感觉走,以职业化、高效化的姿态,简单按照上级命令行事”。这种情况造成集体的、合理的行政伦理失范,也是一种对于公共权力可怕的腐蚀。
   ③公共机构的代表性和自主性之间的冲突
   如果行政权力与社会之间的联系是在自主性基础上经由第三者来实现的,那也就有可能实现代表性与自主性的统一,这也就是“公正”的本来含义。但是,问题在于行政权力免不了与社会的直接接触。在行政权力主体与社会上的集团或个人发生关系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实现“公正”的交往,那么其代表性与自主性之间的冲突也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事情了。行政权力代表性与自主性的冲突隐含着政治与伦理之间的冲突。“政治是一个权力王国,充满了实在的方案;而伦理是一个纯粹原则的王国,由道德责任所支配”。政治与伦理之间的冲突实际上意味着伦理对于政治的双重要求:既需要实在的方案,又需要普遍的原则,这就构成一个困境。要理解此困境,需要进一步进行目的手段关系的分析。
   ④公共管理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冲突
   行政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毫无疑问,“实现公共目的是公共管理的根本任务,也是公共管理者——包括公共管理机构和公共管理人员的职责所在”。然而,仅有良好的愿望是不够的,公共目的不能决定一切。这不仅是因为上述公共机构代表性与自主性之间的冲突,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肮脏之手(dirty hands)”的存在。从应然的角度而言,道德上合理的目的的实现需要采取道德上合理的手段。但从实然的角度看,公共管理中中却存在大量的不道德手段,甚至还冠以追求公共目的之美名。这种在公共管理活动中使用不道德手段的情况,被人们形象地称作“肮脏之手”。
   总之,行政管理中的伦理困境是在各种利益冲突的条件下发生的,克服困境的出路只有在协调利益关系的机制中去寻找。所以,行政伦理不能仅仅停留在提倡阶段,它的发展也离不开有效的管理机制。
   (3)行政伦理失范的治理对策
   治理行政伦理失范,需要进行行政伦理立法,一方面要从道德上进行规范;另一方面要从行政立法上进行控制。
   ①道德层面。第一,提高公务员的思想道德。我国政府应该致力于提高政府官员的乐观、勇气和仁慈的公正素质,减少行政伦理失范的发生。第二,提高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建立公务员奉公守法,忠诚负责的态度,使其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②组织层面。我国政府建立道德组织必须做到:程序公正、组织信任、民主责任和制度激励。主要是:a.培育一种组织良心,把组织视为一个有道德的“人”,它同样需要负责任;b.改变组织分工和权力分配,通过权力下放和责任下放扩大道德容量;c.保护那些为坚持伦理标准而违反组织政策和程序的有道德的个人。
   ③立法层面。行政立法应对行政职业道德规范进行界定,归纳世界各国行政伦理法规对于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界定,其总体的要求有:公共利益至上,忠诚于国家和社会,忠实地履行法律规定,公正地执行公务,恪尽职守,不谋私利。具体而言,这些规定包括一些详细的措施,以防止伦理规范流于形式。
   综上所述,行政立法是一个必要的手段。从行政伦理立法的角度看,组织道德的建立离不开有关惩处的规定。惩处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其种类、权限、程序,以及受理举报和防止打击报复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