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试述信用证支付方式的基本程序。
【正确答案】信用证方式支付从一般程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环节: (1)开证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以出口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开证人按照合同的内容填写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是体现开证人与开证行权利与义务的契约性文件,它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要求开证行在信用证上列明的条款,是开证行据以向受益人或议付行付款的依据;第二部分是开证人对开证行的声明,用于明确双方的责任。该部分的基本内容是开证人承认在其付清货款前,开证行对单据及其所代表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另外,如果开证人到期不付款,则开证行有权没收一切抵押物,作为应付款项的一部分。 开证人申请开证时,开证行根据开证人的资信状况,要求开证人支付一定比例的押金及手续费。 (2)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书,开出信用证,并交出口地的通知行,请其通知受益人。 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方法有信开、全电开和简电开三种。信开是指开证行将信函形式的信用证通过航邮寄交通知行。全电开是指开证行通过电报、电传和SWIFT系统等电讯方式将信用证的内容传至通知行。信开和全电开信用证都是完整的信用证,可以用作交单议付的依据。简电开是指开证行将已开出信用证的简要内容通知通知行,并附有“详情后告”等词语,详细条款另外航寄通知行。简电开在法律上不足以作为交单议付的依据,仅仅是一个通知,一切以航寄信用证为准。 (3)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应当立即核对信用证的密押(全电开)或签字印鉴(信开),确认其真实性后,必须迅速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信用证通知受益人后,如果受益人认为开证行的资信不可靠,接受信用证有风险,可以要求开证行另找一家受益人认可的银行对该信用证加具保兑,也可以是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时就主动要求另一家银行加具保兑。保兑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 (4)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应当立即审核信用证。如果发现其内容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应当及时要求开证人通过开证行对信用证进行修改。开证人提出修改,经开证行同意后,修改通知书由开证行通过通知行传达到受益人,受益人同意接受后,方为有效。 受益人对信用证认可后,即按信用证规定的条件装运发货,缮制并取得信用证所规定的全部单据,开立汇票,连同信用证正本和修改通知书,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交至当地的议付行要求议付。 (5)议付行对出口商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核对,确认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后,同意议付,购进汇票和所附单据,汇票金额扣除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日的利息和手续费,将垫款给受益人。议付行议付并购入汇票单据后,即成为票据意义上的正当持票人,有权向汇票的付款人提示付款;若遭拒付,议付行可向出口商追索议付垫款。 (6)议付行议付后,按信用证规定的寄单和索汇方式,将汇票和单据寄交指定的付款行索偿。付款行可以是开证行指定的银行,也可以是开证行本身。 (7)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汇票和单据后,根据信用证审核单据,如果单证或单单不符,开证行有权拒付,但必须迅速将拒付事实通知当事银行;如果单证及单单相符,应无条件付款给议付行;如果被指定的付款行拒绝开证行的指示,则由开证行保证付款。 (8)开证行对外付款后,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9)开证人核验单据,确认无误后,将全部票款及有关费用一并向开证行付清,并赎回单据。开证人如果发现单据有误,有权拒绝付款赎单。但是,此时的开证行对议付行或付款行没有追索权。开证行可转让单据或出售货物,以弥补损失。 开证人赎取单据后,即享有单据上的权利,可据以向运输部门提取货物。如果发现任何有关货物的问题,进口商不得向开证行提出索赔,而应区分具体情况向出口商、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索赔。索赔不成,可提交仲裁或诉讼,但均与信用证业务中的各方银行无任何关系。 跟单信用证的程序如下图所示。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