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前后,毛泽东认为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是变动很剧烈很深刻的时期。”把新民主主义社会当作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主张“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是不符合实际的。
请回答:
为什么说“巩固新民主义的秩序”的主张是不符合当时实际的?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至1956年社会主义制度基本确立,我国社会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政治制度;在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制度;在文化上发展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质的社会,既有资本主义因素,又有社会主义因素,而其中社会主义因素,如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文化领域中的指导地位等占主导地位。这些因素的增长,加上有利的国际条件,决定了中国必然向社会主义过渡。
20世纪五十年代初我国为什么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
国民经济恢复任务完成以后,之所以要着力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因为具备了以下条件:
第一,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力量相对来说比较强大,它是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主要基础。这是中国选择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因素。
第二,资本主义经济力量弱小,发展困难,不可能成为中国工业起飞的基础。资本主义经济与政府、国营经济和社会的矛盾及其发展, 1950年以后,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等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这就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第三,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保证工业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在土改以后,许多地区的农民从发展生产的需要出发,已经在探索组织起来的各种途径,开始有了实行互助合作的实践。这也为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积累了初步的经验。
第四,当时的国际环境也促使中国选择社会主义。
在这种条件下,1953-1956年经过三大社会主义改造,中国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历史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