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就题中所涉情形来说,现行法律并没有必须先复议再诉讼的规定,所以行政相对人可以选择是申请复议还是直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