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丁、戊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白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又不如庚高。后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乙不服,认为这是甲故意跟自己过不去,并认为转让无效。对该公司股东甲的出资转让行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1)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诵过(人数而非表决权);(2)选项D: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才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