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题
17.司机:有经验的司机完全有能力并习惯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在高速公路上安全行驶。因此,高速公路上的最高时速不应由120公里改为现在的110公里,因为这既会不必要地降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也会使一些有经验的司机违反交规。
交警:每个司机都可以在法律规定的速度内行驶,只要他愿意。因此,把对最高时速的修改说成是某些违规行为的原因,是不能成立的。
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概括了上述司机和交警争论的焦点?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题干中两人的论战集中于对高速路最高时速的修改是否一定会使一些有经验的司机违规。司机的理由包括:第一,会降低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第二,会使一些有经验的司机违反交规。交警的反驳是针对司机的结论,因此,A项不成立;交警的反驳也不是针对第一条理由,因此,E项也不成立。交警的反驳针对的是司机的第二条理由,因此,选项C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