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学教授王某,2015年9月在本职工作之余为A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取得收入5000元,并支付给中介人500元的中介费,取得对方开具的合法票据;同月向A单位转让某项技术,取得技术转让收入3000元,然后支付给中介人500元的中介费,取得对方开具的合法票据。当月到B学校讲学4次,每次收入均为2000元,合同注明讲学收入为税后收入。则王某就上述收入在9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王某取得的咨询服务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王某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500)×20%=340(元) 王某讲学取得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4×2000×(1-20%)÷84%=7619.05(元) 讲学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619.05×20%=1523.81(元) 王某9月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1523.81+340=2663.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