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甲放弃对丙的到期债权,害及了乙的债权,符合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乙公司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公司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