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某出版社接到《文革随笔》的书稿后,认为是一部难得的好书,决定尽快出版。11月15日,将《文革随笔》作为重大选题报请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12月5日,该书正式出版发行。但不久,即被勒令停止出版发行。为什么?
《文革随笔》属于需备案的重大选题。《出版管理条例》规定,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重大选题未经备案,不得出版。新闻出版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该出版社在备案审批期内,擅自出版,违背了重大选题备案制度的规定。出版单位违反备案办法,未经备案出版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的,无论内容有无问题,一律先停止出版发行,责令该出版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待查实问题后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重大选题备案的手续:
1.出版单位在将重大选题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备案时,应当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备案申请报告。
(2)选题、书稿、文章、图片或者样片、样带。
(3)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党委宣传部门的审核意见。
2.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重大选题,应当经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批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新闻出版总署自决定受理备案之日起30日内,对备案申请予以答复或者提出意见。期刊中涉及的重大选题,也适用这些规定。
重大选题备案对违规行为的处理:
出版单位违反备案办法,未经备案而出版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出版物,无论内容有无问题,一律先停止出版发行。同时,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该出版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申报备案手续,待查实问题后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责成出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出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