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代关于“告诉”的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官府应当受理的案件有( )。
唐朝法律还规定了许多告诉的限制性条款,如除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外,卑幼不得控告尊长;卑贱不得控告尊贵;在押犯人(只准告狱官虐待事),80岁以上、10岁以下老幼之人,以及笃疾者(只准告子孙不孝或同居之内受人侵害事),一般也无控告权;禁止投匿名信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