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2018年2月,家住甲市A区的赵刚向家住甲市B区的李强借了5000元,言明2019年2月之前偿还。到期后赵刚一直没有还钱。
2019年3月,李强找到赵刚家追讨该债务,发生争吵。赵刚因其所牵宠物狗受惊,遂对李强说:“你不要大声喊,狗会咬你”。李强不理,仍然叫骂,并指着狗叫喊。该狗受惊,扑向李强并将其咬伤。李强治伤花费6000元。
李强起诉要求赵刚返还欠款5000元、支付医药费6000元,并向法院提交了赵刚书写的借条、其向赵刚转账5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本人病历、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医院处方(复印件)、发票等证据。
赵刚称,其向李强借款是事实,但在2019年1月卖给李强一块玉石,价值5000元,说好用玉石货款清偿借款。当时李强表示同意,并称之后会把借条还给赵刚,但其一直未还该借条。
赵刚还称,李强故意激怒狗,被狗咬伤的责任应由李强自己承担。对此,赵刚提交了邻居孙某出具的书面证词,该证词描述了李强当时骂人和骂狗的情形。
赵刚认为,李强提交的诊断书、医院处方均为复印件,没有证明力。
多选题 26.关于李强与赵刚之间欠款的诉讼,有权管辖的法院有( )。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合同对履行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本题中,李强为原告,赵刚为被告,被告住所地为赵刚所在的甲市A区(选项A正确);本题为还款争议,是赵刚向李强还款,李强为货币接收一方,因此李强所在的甲市B区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选项B正确)。(3)本题欠款纠纷不重大也无特殊情形存在,并非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应由基层法院一审,选项C错误。(4)专属管辖适用于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遗产纠纷,本案不属于。
多选题 27.关于李强要求赵刚支付医药费的诉讼,有权管辖的法院有(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本题中,李强在赵刚所在的甲市A区被狗咬伤,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为甲市A区,选项A正确。
多选题 28.关于赵刚向李强借款5000元的证据证明,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1)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李强提出的借条,可证明赵刚与自己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实存在,为本证,选项A正确。(2)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明。本题中,李强提出的银行转账凭证,只能证明存在向赵刚汇款的事实,但不能单独证明该汇款是赵刚的借款,选项B错误。(3)非经中间环节辗转,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第一手证据为原始证据,选项C正确。(4)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自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属于自认。在本题中,赵刚对借款事实的承认属于自认,选项D正确。(5)反证是指证明当事人一方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选项E中赵刚所言用玉石款偿还借款的事实,证明“自己已经还款”的主张,为本证,选项E错误。
多选题 29.有关李强被狗咬伤的证据证明,下列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1)选项A:证人提出的书面证词属于证人证言。(2)选项B: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诊断书、医院处方、发票均为书证。鉴定意见是针对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诊断书、医院处方不属于鉴定意见。(3)选项C:书证提交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和节录本。是否有证明力,由法院审查判断,选项C错误。(4)选项DE: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由此可知,赵刚如想不承担或减轻责任,应由其就李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进行举证,选项D正确;除此外,侵权责任要件中的损害、因果关系应由原告李强进行举证,选项E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