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1993,2016年修订版)第10.0.2.5条:各种管线的埋设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