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
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自唐以来的一种重要的教育组织形式,是我国古代民间教育机构。开始只是地方教育组织,最早出现在唐朝,正式的教育制度则是由朱熹创立,发展兴盛于宋代。原由富室、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自元代始,一些书院与官学合并,逐渐演变成科举的预备场所,清雍正时正式被纳入官办的教育体系。宋代著名的书院有河南商丘的应天书院、湖南长沙的岳麓书院、江西庐山的白鹿洞书院、河南郑州太室山的嵩阳书院、湖南衡阳石鼓山的石鼓书院等。总之,书院教育的特点如下:教育活动和学术研究紧密结合、培养目标是强调道德与学问并进、实施开放式的教学、以学生读书钻研为主、师生关系融洽、实行山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