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
A.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合作各方
B.中外合资企业之中的合资各方
C.被注销、分立的非国有企业
D.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AB对,《行诉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C对,《行诉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
D对,《行诉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