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某公司向国外出口某商品,L/C中规定的装运期为5月份,交单期为6月10日前,L/C的有效期为6月25曰。该公司收到L/C后,及时准备货物,但因产品制作时间较长,货物于5月27日才全部赶制出来,装运后取得5月29日签发的提单。我方制作好单据于6月8日交单时,恰逢6月8日和9日是银行非营业日。问:我方最终能否从银行取得货款?为什么?
【正确答案】我方可以从银行取得货款。
因为根据《UCP600》的规定:如果交单期限最后一天适逢接受单据银行的非营业日,则顺延至该银行恢复营业后的第一个营业日。本案例中我方交单的6月8日、9日恰逢银行非工作日,因此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即6月10日,银行必须付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