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张三2019年8月出租自己的一套房产,8月1日、10日、31日分别收到三笔租金,金额分别是2000元、3000元、2400元。不考虑房屋修缮费用及有关税费,则张某2019年8月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3000-800)+(2400-800)=5000(元)。
【正确答案】 错误
【答案解析】[考点]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的确定——每次收入的确定。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为2000元、3000元和2400元,虽然是分3次支付的,但由于都属于8月份的租金,故不能作为3次租金收入分别扣除费用,而应该加起来作为一次租金收入,扣除一次费用。故应纳税所得税额=(2000+3000+2400)×(1-20%)=5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