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考试真题)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时,必须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
1/2
B、
1/4
C、
1/3
D、
1/5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重点是对“股东大会的运作和议事规则”的熟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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