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界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重要制度。目前,纳税申报的形式主要有:
(1)直接申报,即纳税人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这是一种传统申报方式。
(2)邮寄申报,即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纳税人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向邮政部门索取收据作为申报凭据的方式。
(3)数据电文,即经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方式。使用该方式的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数据电文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其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4)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