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有哪些?
【正确答案】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是商业银行开展金融业务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保障商业银行规范、稳健运作的基本行为准则。我国商业银行法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概括起来有以下8个原则:
   (1) “三性原则”。即,效益性原则、安全性原则和流动性原则。效益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从事资产负债等业务的过程中,必须以盈利为目标,并努力使盈利最大化,追求最佳的经济效益。安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在进行业务活动时,应充分考虑按期收回资金本息的可靠程度,确保资产的安全。流动性原则是指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可以随时变为现款,以便及时、充分的满足存款者提取存款和发放正常贷款的需要,包括资产的流动性和负债的流动性两个方面。
   (2) “四自方针”。即,商业银行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充分保障“四自方针”得以切实贯彻,才能克服当前四大国有银行政企不分、职责权限不明的弊端,把国有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3) 业务往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该原则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必然需要。也是实现银行与客户法律地位平等、保障客户应有权利的必需条件。
   (4) 保障存款人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原则。《商业银行法》第6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具体要求体现为: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5) 严格贷款资信担保、依法按期收回贷款本息的原则。《商业银行法》第7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以担保贷款为原则,信用贷款为例外。
   (6) 依法经营,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商业银行作为特殊企业,必须将不损害公共利益作为其营利的前提条件。《商业银行法》第8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7) 公平竞争原则。商业银行虽然是特殊企业,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有别于其他企业的特权。在市场运作中仍然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保障金融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8) 依法接受监督的原则。依照《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必须依法接受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