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下述情形,完成下列问题
张某于2008年3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上述申请于2010年3月1日被公告授予专利权,授权公告文本的权利要求如下:
“1.一种摄影机,其特征为a和b。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c。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d。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摄影机,还包括特征e。
5.一种照相机,其特征为a和f。”
胡某于2011年3月1日提出宣告上述发明专利权无效的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了该请求,并决定于2011年7月10日举行口头审理。
多选题
下列哪些理由可以作为胡某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知识点] 无效宣告的理由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权人未足额缴纳年费、他人对该专利权的归属产生提出争议、独立权利要求之间缺乏单一性,都不属于在前述规定的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由此可知,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答案为:C。
多选题
张某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受理通知书指定的答复期限内提交了答复意见并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下列哪些修改是不被允许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知识点] 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文件的修改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6.1节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仅限于权利要求书,其原则是:(1)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2)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3)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4)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第4.6.2节规定,在满足上述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权利要求的删除是指从权利要求书中去掉某项或者某些项权利要求,例如独立权利要求或者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的合并是指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相互无从属关系但在授权公告文本中从属于同一独立权利要求的权利要求的合并。在此情况下,所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组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权利要求。该新的权利要求应当包含被合并的从属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在独立权利要求未作修改的情况下,不允许对其从属权利要求进行合并式修改。技术方案的删除是指从同一权利要求中并列的两种以上技术方案中删除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技术方案。
本题中,A、B、C、D选项都改变了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且A、D选项中修改后的技术方案无法通过权利要求的合并和删除获得;B选项在独立权利要求未作修改的情况下,对从属权利要求进行合并式修改;C选项中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是通过删除原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d,合并权利要求2和4获得。因此,上述修改都不能被允许。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多选题
如果张某通过修改删除权利要求1和2,并针对胡某提交的证据提交了反证。则胡某在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后采取下列哪些应对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知识点] 无效宣告理由的增加、举证期限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2节规定,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增加无效宣告理由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在该期限内对所增加的无效宣告理由具体说明的;(ii)对明显与提交的证据不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的。由此可知,A选项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三章第4.3节规定,请求人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一般不予考虑,但下列情形除外:(i)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者提交的反证,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ii)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或者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文书、原件等证据,并在该期限内结合该证据具体说明相关无效宣告理由的。由此可知,B、C选项正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多选题
关于本无效宣告请求的口头审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知识点] 当事人的缺席、当事人中途退庭、证人出庭作证、记录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四章第8节规定,有当事人未出席口头审理的,只要一方当事人的出庭符合规定,合议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口头审理。由此可知,A选项正确。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四章第9节规定,当事人未经合议组许可而中途退庭的,或者因妨碍口头审理进行而被合议组责令退庭的,合议组可以缺席审理。由此可知,B选项错误。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四章第10节规定,出具过证言并在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中写明的证人可以就其证言出庭作证。由此可知,C选项正确。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四章第11节规定,在重要的审理事项记录完毕后或者在口头审理终止时,合议组应当将笔录交当事人阅读。对笔录的差错,当事人有权请求记录入更正。由此可知,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C、D。
多选题
在口头审理中,胡某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知识点] 口头审理申请求人享有的权利
[解析]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四章第13节规定,当事人有权请求审案人员回避;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当事人有权与对方当事人和解;有权在口头审理申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就其证言出庭作证和请求演示物证;有权进行辩论。无效宣告请求人有权请求撤回无效宣告请求,放弃无效宣告请求的部分理由及相应证据,以及缩小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专利权人有权放弃部分权利要求及其提交的有关证据。由此可知,A、B、C、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
多选题
胡某于2011年7月20日请求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下列哪些情况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继续作出审查决定或不影响已作出的审查决定的有效性?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知识点] 无效宣告请求的撤回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其请求或者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不终止审查程序。《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四部分第一章第2.3节规定,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复审请求或者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前撤回其请求的,其启动的审查程序终止;但对于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请求人在审查决定的结论已宣布或者书面决定已经发出之后撤回请求的,不影响审查决定的有效性。由此可知,A、B、C、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