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以及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对政府投资的管理进行相互监督体现的是政府投资监管体系中的( )。
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政府投资制衡机制
重大项目稽查制度
社会监督机制
这是有关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