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供应甲公司限量生产的A型号的手表1000块,每块单价1000元,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应交付定金30万元;如果一方违约,则应支付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将30万元定金交付乙公司,并很快与丙公司就同一批货物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每块手表1200元。后乙公司没有按期履行合同。由此导致甲公司无法履行与丙公司之间的合同。现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20万元,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乙公司则以定金条款无效为由主张合同无效。(首都经贸2010年研)
问答题
定金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如果定金无效,是否导致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该定金合同部分无效。《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此外,该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本案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为30万,达合同标的额的30%,因此,该定金合同的有效数额是20万,超出的10万无效。 定金无效并不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定金条款属于合同的责任承担条款,具有独立性质,其无效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公司请求支付违约金20万元。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请问:甲公司的请求能否得到全部支持?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公司的请求不能得到全部支持。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本案中,定金合同在20万的范围内有效,甲公司不得既请求支付违约金又要求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公司不能向丙公司交付手表的原因是因乙公司未能如期供货所致,请问:甲公司可否以此为由拒绝对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对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具有相对性,甲丙之间的合同只能约束该两方当事人,而违约责任的承担遵循的是严格责任,即只要当事人存在违约的客观事实且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则发生违约责任,而不论违约方的主观状态,以及违约事实的发生理由。因此,本案中甲公司不得以乙公司的违约为由拒绝对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