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损益中,会计上和税法上核算不一致,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的项目有( )。
超标的业务招待费
国债利息收入
公司债券的利息收入
公司债券转让净收益
按照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不需要纳税,因国债利息收入已计入税前会计利润,因此在计算纳税所得时应予以调整。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属于调整增加的项目,选项C与D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