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 )。
报省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报国务院批准
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选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