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区财政局副局长庄某某和出纳会计罗某多次勾结起来涂改购物单,从中贪污公款300万元,其中庄某某分得200万元,罗某分得100万元。在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收集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6张,经鉴定,是罗某的笔迹;(2)罗某、庄某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庄某某得款后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六张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发票存根。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庄某某、罗某犯贪污罪。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定于2010年8月9日公开审理本案。2010年8月3日,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8月6日,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分别通知了人民检察院和诉讼参与人;8月7日,在人民法院门口贴出关于公开审判的公告。经开庭审判,最终分别判处被告人庄某某有期徒刑15年、罗某有期徒刑10年。
[问题]
问答题 检察机关收集的证据分别属于法定证据种类的哪一种?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被涂改的单据六张”,既是书证又是物证。因为一方面要以涂改的数据来证明案件事实,还要以单据的字迹来证明案件事实。
(2)“经鉴定是罗某的字迹”属于鉴定结论。因为该结论只对被涂改的笔迹是否属于罗某这一事实作出科学判断,符合鉴定结论的范围。
(3)“罗某、庄某某二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是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予以承认的供述,属于被告人陈述。
(4)庄某某得款后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六张定期存款单”和“销货单位发票存根”都属于书证。
问答题 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哪些错误?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10日以前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本案中只有6日,不正确。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的时间和地点,而本案在开庭2日前公布,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