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某商品1000件,每件标价2000元,实际售价1800元(售价中不含增值税)。已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给乙公司。为了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0
要求:
(1)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时的会计分录(假定现金折扣只按售价计算,“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
(2)根据以下假定,分别编制甲公司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
①乙公司在3月8日按合同规定付款,甲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
②乙公司在3月19日按合同规定付款,甲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
③乙公司在3月29日按合同规定付款,甲公司收到款项并存入银行。
【正确答案】(1)借:应收账款 210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6000
(2)①借:银行存款 2070000
财务费用 36000
贷:应收账款 2106000
②借:银行存款 2088000
财务费用 18000
贷:应收账款 2106000
③借:银行存款 2106000
贷:应收账款 210600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