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为了加强县文化局的领导班子建设,某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任命××为该县文化局局长,并以县人民政府的名义发出了正式任命通知。该县人大常委会认为县政府的任命通知违背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遂建议县人民政府予以纠正,但县人民政府不予理睬。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了常委会议,委员们一致通过了撤销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命文化局长的决定。请从行政法制、行政监督的角度分析该县人民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对上述问题的处理是否得当?为什么?
【正确答案】(1)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文化局长的任命必须经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县人民政府无权任命。但该县人民政府未经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便擅自发出任命通知,这是违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的。 (2)宪法明确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因此,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撤销县人民政府的任命通知的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它是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权,实施行政监督的重要表现。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