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女,25岁,因大量使用地沟油等有害食材制作并销售快餐而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关于缓刑的适用,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常识。

A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A项中若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不可以适用缓刑;B项中如果张某身怀有孕,应同时符合其他条件才可适用缓刑。

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故可以禁止其张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生产销售行为。

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因此,即使张某没故意犯罪但若有符合法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也执行原判刑罚。

故正确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