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该条文,分析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系。(2011年法条分析58)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 (1)条文中“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其内容涉及物权变动,但仍属于合同法上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此种合同的生效依照合同法确定,即成立时即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 (2)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不动产物权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公示方法。 (3)条文中“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表明: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是否办理,只影响不动产物权是否变动,不影响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是否生效。 (4)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是发生物权变动的原因,若该合同未生效或者无效,即使经过登记,也不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结果。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