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王某和赵某签订一货物买卖合同,由王某向赵某提供木材,价款总计80万元,2005年10月31日前交货。赵某必须于2005年12月31日前将货款交付王某,逾期将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同时,李某与王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赵某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时由李某代赵某偿付全部货款和逾期利息。之后,王某按期交付了木材,而赵某至2005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货款。王某向赵某多次索要未果,遂找到李某要其依法承担保证责任。李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是哪些项目?______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