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电力工程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要求不得分包工程。
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2所示)和一份工程报告。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1.工作A、D、E、H、L、M、F、I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因为它们是关键工作(总时差为零)。 判断关键线路方法,从时标网络计划的终点节点起逆箭头方向到网络计划起点节点的通路上,没有波形线的线路就是关键线路。从该时标网络计划上可以看出有两条关键线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即为关键工作。 2.工程报告内容中的第1条分包问题,监理工程师报业主批准。如果业主同意分包,监理工程师需要审查分包商资质。如果业主不同意分包,则不得分包。 工程报告中第2条内容,此项费用不应由业主支付。 3.施工单位在索赔申请表中的第2、3项费用计算不妥。因为设备闲置不能按台班费计算(或应按折旧费、租赁费或闲置补偿计算),人工窝工不能按工日费计算(或应按窝工补偿计算)。 4.处理质量事故时所需资料: (1)与工程质量事故有关的施工图; (2)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记录; (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5.前锋线如图3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