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项目中,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
医疗机构名称,配制地址,注册地址
医疗机构类别,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类别,法定代表人,制剂室负责人
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
解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许可事项为:制剂室负责人、配制地址、配制范围、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