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丙欲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
甲的名字不能出现在合伙企业名称中
B、
三合伙人均不得以劳务出资
C、
丁的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D、
丙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不能再作为合伙人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解析] 《合伙企业法》并未禁止合伙人的名字出现在企业名称中,只是规定名称中应标明“普通合伙”字样,A错误。普通合伙人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B错误。除国有独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C错误。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经一致同意可转为有限合伙人,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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