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缺陷责任期从( )起计。
工程提前使用之日
工程完工之日
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工程交工之日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